发布时间: 2024-01-17 13:02:32 作者: 编织袋案例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报告期内,国内尿素行业开工率偏低,产能释放减少,同时国际市场对尿素价格形成支撑,尿素商品市场情况较好。但由于公司尿素装置冬季检修及因天然气管线重新铺设暂停生产,公司尿素装置生产时间比较短,市场行情报价变动对公司未产生较大影响,公司化肥板块依然亏损。
受宏观经济发展形势低迷的影响,TDI产品的下游产业受到一定制约,TDI需求低迷;加之产能释放,行业竞争进一步加剧,造成TDI价格大大回落。
面对巨大的经营困难,公司积极采取一定的措施,通过加强工艺和设备管理,使主要生产装置运行平稳;进一步强化管理举措,控费节支取得显著成果;实施装置的技改技措,提升产品质量降低消耗;完善营销体系建设,提升营销效率,提高直销比例,增加销售收入。
按照控造价、降投资、把概算的管理思路,快速推进项目建设,公司年产5万吨TDI技术改造项目,报告期内涉外合同全部生效,外方提供基础设计资料,初步设计已完成,启动详细设计;首批国外合同货物已到货。
截至6月底,公司共生产合成氨3.02万吨,同比减少11.04万吨;生产尿素4.53万吨,同比减少16.91万吨,主要为报告期内尿素装置停产时间比较久所致;聚海分公司生产TDI产品6.03万吨,同比减少0.13万吨;TDI公司生产TDI产品1.7万吨,与去年同期持平。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实现营业收入95,695.39万元,盈利-27,512.45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23,451.85万元,每股盈利-0.7972元。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由于基本的产品TDI市场行情报价下滑,另外由于报告期内尿素装置生产时间比较短,尿素产量较低造成。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期公司精简人员辞退福利增加,同时尿素装置因天然气管线重新铺设停车时间比较久,相关成本费用转入管理费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产品售价持续低迷,收到的现金减少;同时缴纳的各项税费减少。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上年同期公开增发股票收到股东投资款,本期偿还银行借贷、融资租赁款较多所致。
截止到6月底,公司共生产合成氨3.02万吨,完成年计划的10.79%;生产尿素4.53万吨,完成年计划的10.57%;生产TDI7.73万吨,完成年计划的51.09%。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实现营业收入95,695.39万元,完成年计划的30.78%,主要由于基本的产品TDI市场行情报价下滑,另外由于报告期内尿素装置生产时间比较短,尿素产量较低造成;发生成本费用123,207.85万元,为全年预计成本费用的39.82%,主要是公司继续开展控费用、减支出专项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报告期内尿素装置生产时间较短从而原材料投入较少。
上半年尿素市场行情不错,国内、国际尿素价格较高,春、夏两季需求采购较旺,但由于尿素产量少,仅在华北市场进行销售;公司TDI产品销售分布国内多个地区,华北、华东市场销量较大,上半年由于市场及进口原因,华南、西南市场销量出现较大下滑。
TDI 公司1996年10月成立,注册地为河北省沧州市郊区达子店,法定代表人:钱友京,注册资本61500万元,主营业务:精制甲苯二异氰酸酯生产和销售,拥有年产3万吨甲苯二异氰酸酯(TDI)生产装置。
2015年面对持续下滑的TDI市场,公司全面贯彻扭亏脱困的总体要求,牢牢抓住“安全生产”这一核心,科学把握“节本降耗”这条主线,突出抓好人力资源管理及人员安置,逐步提升装置运行质量、企业管理上的水准和职工综合素养,凝聚力量、稳健管理、稳中求进,实现了生产装置连续运行周期创历史上最新的记录。2015年上半年累计生产TDI 16989.64吨,实现主要经营业务收入16307.76万元,总利润-6983.65万元,同比减少6560.27万元。
新星工贸公司系1997年8月成立,注册地为沧州市运河区北环中路桥东,法定代表人:蔡文生,注册资本848万元,主要经营业务:制造塑料制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服装加工;房屋租赁;提供劳务服务等。
新星工贸公司面对严峻的经济形式,以节本降耗、挖潜增效为重点,严格管理,努力提升企业运行质量。由于尿素装置停车导致编织分厂停车,2015年生产编织袋161.53万条,完成年计划的15.77%,上半年主营业务收入227.17万元,总利润-920.44万元,同比减少1224.98万元。
4.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明显的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4.2 报告期内出现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4.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明显的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4.4 半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审计,并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