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网友反映塑料袋厂应战食品安全 环保局责令停产

发布时间: 2024-02-09 09:18:11 作者: 行业动态


  在福建省南靖县和溪镇和溪村柳畲组有一个再生塑料袋厂,用收回的废水泥袋其它用过的塑料袋为质料,现已存在多年,严峻污染河水和空气!已被举屡次当地有关部门漠不关心,望有关部门能来查询!

  经现场查看发现,南靖县和溪镇和溪村柳畲组的“南靖县隆顺塑料废品收回加工厂”,选用废塑料编织袋为质料出产再生塑料米。出产车间共有两条出产线,查看时均正常出产。车间废水排口不规范,易引起污水溢流,污水经池边改装的斜网未经处理少数排放。在熔化废塑料过程中发生的废气有部分未经搜集无安排排放,在车间外能闻到较浓的塑料燃烧味。经查询,该厂于2008年经过环评批阅,至今未经过环保设备竣工检验。

  该厂污染管理设备未能到达国家相关规则要求,且未经检验,影响周边大气环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一条第三款的有关法律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则,为此,南靖县环保局责令该厂中止出产,待管理设备整改结束,到达国家排放规范,经同意方可出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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