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太原一小区保洁阿姨在打扫卫生时

发布时间: 2024-01-05 01:24:55 作者: 塑料编织袋


  山西太原,一小区保洁阿姨在打扫卫生时,突然有一名自称是小区业主的女子上前与其搭讪称,其丈夫是附近工地的包工头,手上有90斤铜丝,并声称可以20元一斤的价格卖给阿姨,阿姨拿到外面去卖可以卖40元一斤,转手可挣1800元。可谁曾想,收货时阿姨看得清清楚楚是铜丝,回家后却变成砖头。

  马女士在某小区从事保洁工作,丈夫则在同一小区当保安。事发当天早上8时,马女士像往常一样在小区打扫卫生时,突然有一名身穿灰色上衣的女子,上前与其搭讪说自己是业主、有一些废品要不要。

  马女士平时除了在小区打扫卫生外,有空时还会将小区业主不要的废品,全收起来拿去卖钱,且小区很多业主都知道马女士有这习惯,所以小区业主有纸皮或其他不要的废品时,都会叫马女士上门收走。

  马女士当时还以为是上门取不要钱的普通废品,所以没多想就跟了上去。可马女士跟上去时,女子却说其丈夫是附近工地的一个小包工头,自己就住在3号楼,其丈夫有一袋铜丝用不上,想以20元一斤的价格实惠公道卖给马女士,女子还强调称市场价40元。

  马女士经常到废品回收站卖废品,所以她对于废品的回收价还是略知一二的,但她还是想看看实物后再决定要不要收。

  女子将马女士领到3号楼的楼道上后,拿出一个编织袋,袋子里面确实装着一整袋铜丝。确认无误后,女子又说这袋铜丝有90斤,按照20元一斤算,就是1800元,马女士只要转手一卖就能赚到1800元。

  马女士当时认为该女子是小区业主,应该不会骗自己,当场就答应交易并叫女子在原地等她,她现在就去取钱。几分钟后,马女士与丈夫一起推着推车回到楼道处,细心的丈夫当时还打开仔细看了一下。

  确认没问题后,马女士才将钱交给女子。之后马女士就与丈夫一起推着放有铜丝的小推车,离开楼道。

  可万万没想到的是,两人回到出租屋后再打开编织袋一看,里面居然装满一块块的砖头,一根铜丝都没有。意识到上当后,夫妻俩马上去3号楼的楼道找人。可两人回到楼道时,对方早已不知所踪。

  仔细询问该栋楼其他业主后,都没有人认识此人。马女士当场就报警。那么这袋铜丝到底是何时被调包的呢?民警调取监控视频后还原了整一个完整的过程。

  监视视频显示,8时17分,马女士的丈夫推着推车来到楼道;8时23分,马女士拿着现金也来到此处,马女士将钱交给对方后,自称是灰衣女子丈夫的人说铜丝太重,要帮马女士放在小推车上。

  当时马女士没多想就同意了,可男子提着编织袋出来后却走到电动摩托车旁,并打开座位将编织袋放了进去,紧接着又从后备箱取出一个一模一样的编织袋,之后就放在小推车上,整个过程就10秒钟。

  警方深入调查后发现,原来这名身穿灰色上衣的女子是一名惯犯,已经用同样的手段,骗了不少老年人,自称是女子丈夫的男子,则是女子的同伙。

  有网友表示,太狡猾了,90斤、1800元与2000元刑事处罚仅差200元。就算被抓到也只是治安拘留。

  有意见认为,马女士用1800元从女子手中买到实实在在的90斤铜丝,之后才被偷走,所以本案属于盗窃。也有意见认为是用砖头调包的,就是诈骗行为。

  首先,根据司法解释规定,不论是诈骗还是盗窃,具有多次情节就构成犯罪,所以网友说1800元不属于2000元以上数额较大,不会被刑事处罚的说法是错误的,因为警方已证实女子是惯犯,即多次作案。

  其次,刑法实行的是主观客相一致原则,即行为人的行为最终怎么定性,不仅要看其客观行为,并且要看其主观目的是什么。

  具体到本案中,女子一开始就没打算将真铜丝卖给马女士,且其已经提前准备好了用同款编织袋装着重量差不多的砖头来调包,即代表其主观上是想诈骗。因此,女子是惯犯就构成诈骗罪。

  刑法第266条规定,多次诈骗或诈骗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3-10年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且无论是哪个档次量刑,都需并处罚金。

  上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分别是指2000元以上、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上的情节。

  也就是说,女子的行为如何量刑,还要看公安机关最终确认涉嫌金额是多少才能确定,但3年以下有期徒刑是肯定跑不掉的。

  最后,刑法第25条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或二人以上共同故意实施犯罪的情形。

  具体而言,负责调包的男子事前肯定知情,且其在本案中起到不可或缺的关键作用,因此两人在共同犯罪中都是主犯,需一同承担同等的刑事责任。

  有网友表示,她们为何会屡屡得手,归根结底是利用受害人的贪念,只要不贪小便宜,坏人永远没机会。这件事同时也提示警醒我们防人之心不可无!

  也有网上的朋友表示,她们之所以专挑老年人下手,主要是看中老年人的防范意识不足。您怎么看?

火狐体育官网登录入口 微信在线咨询